【大智稽徵所】108年11月21日舉辦得稅法第14、17條修正案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
| 發佈日期:[2019/11/19] 共閱[450]次 |
本所謹訂於108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舉辦所得稅法第14條、第17條
修正案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說明會。
一、本說明會时間為108年11月21日上午9時40分至12時,課程內容
為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7條修正薪資所得計算規定及增訂長期照
顧
特扣除額說明」,並於說明會後舉辦有獎徵答活動。
二、說明會報名時間截至108年11月20日下午5時30止,採網路報名方
式(www.ntbca.gov.tw,即中區國稅局網站首頁/常用服務專區/
講習會/點選主辦單位大智稽徾所),講義資料將於11月19日起可
可至中區國稅局網站首頁/常用服務專區/講習會講義項下下載
列印,現場不提供講義,因座位有限,請盡速名,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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