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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13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
| 發佈日期:[2024/3/19] 共閱[317]次 | 主旨:本局113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輔導期間自113年3
月l日至同年月31日止,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自行檢視帳證誠實
申報繳納稅捐,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產製廠商不諳菸酒稅法相關規定,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特
彙整編製「菸酒稅違失態樣檢查表」、「菸酒稅廠商各項申報書自
我檢查表」,請轉知會員把握時效,於旨揭輔導期限內,自行檢視
帳證及是否已依規定報繳,若因疏忽致短、漏報菸酒稅,凡屬未經
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
行補申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l
規定,免予處罰。
二、有關菸酒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所轄各分局、
稽徵所菸酒稅承辦人,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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