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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營業人申辦、使用電子發票,並註冊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發佈日期:[2010/8/6] 共閱[806]次 |
函轉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99年8月3日中區國稅中市三字第09900022732號函
主旨:為因應電子發票發展,以節省營業人開立、郵寄或遞送發
票之各項作業及倉儲成本,縮短處理時程,簡化資料處
理、登錄等申報作業,請會員輔導營業人申辦、使用電子
發票,並註冊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享受平
台效益。
說明:
一、電子發票係經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
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會員代理記帳或簽證的營
業人若有意願申請使用電子發票,請輔導營業人填列附表使
用電子發票申請書寄回本分局。
二、會員欲進一步瞭解使用電子發票相關資訊,請上財政部電子
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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