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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
| 發佈日期:[2011/3/15] 共閱[717]次 |
函轉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100年3月10日中區國稅大智三字第1000000256號函
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籲請營業人於查核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一、依據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100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執行計劃」辦理。
二、本所訂定10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為輔導期間,並自4月1日起對營業人下列異常情形加強查核:
(1)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2)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稅款
(3)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繳納
(4) 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
三、就其所代理之營利事業依旨揭檢查表自行檢視是否疏漏,若有疏漏請於輔導期間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請點選下載《營利事業常見違章疏漏自我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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