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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分局】營利事業委託代理記帳業者領取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免徵退案件核定通知書作業
| 發佈日期:[2012/12/27] 共閱[765]次 |
為加強便民服務提升服務品質及推廣「營利事業委託代理記帳業者領取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免徵退案件核定通知書」作業,請多加利用。
一、依據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101年8月15日中區國稅服字第1010024478號函之「101年度服務品質推動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項服務相關作業事宜:
(一)申請條件: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案件申報為免退稅者得申請之;倘核定情形為免徵免退,由各所轄分局稽徵所核准由記帳業者代為領取核定通知書。
(二)申請日期:因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案件於102年3月1日以後陸續核定,請受委託人於10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三)填列方式:請依轄區及組織別分別填列委任書(因獨資合夥及公司核定通知書之寄發時間不同),並請按收件編號排序,俾利相關作業之進行。
(四)洽詢服務電話:
1.服務電話:(04)22588181轉107第一課黃大維
2.傳真電話:(04)225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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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委託代理記帳業者領取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免徵退案件核定通知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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