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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04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104年3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
| 發佈日期:[2015/3/11] 共閱[504]次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4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為落實愛心辦稅,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捐,本年選案查核輔導期間將自104年3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
一、為避免產製廠商不諳貨物稅條例相關法令,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特蒐集彙整編製「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請輔導其代理之廠商把握時效於旨揭輔導期限內自行檢視帳證及是否已依規定報繳,若因疏忽致短、漏報貨物稅之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二、有關貨物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尚有疑義,請洽中區國稅局所轄各分局、稽徵所貨物稅承辦人,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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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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