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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04年度營利事業所稅電子繳申報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2015/9/9] 共閱[505]次 |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稅電子繳申報作業要點,業經財政部核定並掛載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頁(網頁:www.fia.gov.tw)「訊息公告\資料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相關書表下載」項下,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自行下載運用並輔導營利事業
採網際網路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得稅暫繳申報
一、依據財政部104年8月18日台財稅字第10404597140號令暨本局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推廣作業計畫」辦理。
二、營利事業辦理網路申報,可由下列途徑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
再以認證之帳號及密碼完成申申報上傳作業:
(一)請由財攻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
點選「密碼申請」,輸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代表
人或管理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經網路
線上檢核無誤後,即完成密碼申請。
(二)向經濟部工商慼證管理中心網站
(網址: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
三、營利事業以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期間為104年9月1日
至同年9月30日當日24時止,申報軟體可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
服務網站下載,請轉知所屬會員協輔導營利事業利用該申報軟體
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另本局各分局、稽徵所
均設有電腦設備及專人輔導,如有申報疑義,歡迎就近聯繫與洽
詢。
四、自103年度起,營利事業採用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暫繳稅額
申報者,於暫繳申報期屆滿(104年9月30日24時)前,可透過營利
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附之申報書及相關證
明文件,因需檢附留抵稅額證明書「正本」送稽徵機關辦理核驗
程序,故無法利用前揭暫繳申報系統上傳附件,請 貴會轉知所屬
會員注意。
五、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作業洽詢服務電話:
(一)軟體操作問題,請電洽「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188
(開放期間:104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24時)
(二)本局服務電話及連絡人:
04-2305-1111分機7175林妘璇(審查一科);
分機5109謝玟岳(稅務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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