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稽徵所】為配合財政部為民服務加強推動免附戶籍謄本、地籍謄本執行計畫,落實謄本減量政策
| 發佈日期:[2015/10/21] 共閱[441]次 |
為配合財政部為民服務加強推動免附戶籍謄本、地籍謄本執行計畫,
落實謄本減量政策,請貴公會協助向洽公民眾宣導,於洽辦國稅業務免
附戶籍謄本及免附地籍謄本。
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配合旨揭計畫之具體做法如下:
(一)免附戶籍謄本之業務項目”
1.依所得稅法第72條規定,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
理人申請延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申報案件。
2.申請遺產及贈與稅延期申報。
3.被繼承財產、所得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資料查詢。
4.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實物抵繳案件。
(二)免附地籍月謄本
1.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案件。
2.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
3.提供擔保品案件。
4.綜合所得稅核課或更正案件
二、為落實謄本減量政策,請貴公會廣為宣導向本所申辦前揭國稅業
務時,得免附戶籍謄本及地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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