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聯合會】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之行業「會計服務 業」
| 發佈日期:[2015/12/30] 共閱[564]次 |
本會函詢勞動部所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之行業「會計服務
業」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及其僱用之會計助理是否適用。
一、依據勞動部104年12月24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2755號書函辦理。
二、本業係屬會計服務業,得適用變形工時制。
三、如何召開勞資會議,請參考勞動部「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請至勞動部網頁:http:/www.mol.gov.tw/topic/3073/「如何召開
勞資會議」下載)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