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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05年度推動稅務代理業者輔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獎勵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2016/3/4] 共閱[531]次 |
一、為提高貴會會員鼓勵其代理之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之意願,有效
提升電子發票之普及性,特訂定旨揭辦法,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
策。
二、旨揭活動作辦法主要內容摘要如下:
(一)活動方式:本活動以競賽方式進行。
(二)參加對象:設籍本轄之稅務代理業者(會計師、記帳士、記帳
及報稅代理人)。
(三)評比及獎勵方式:各稅務代理業者於競賽期間輔導其代理之
本轄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家數張數,分別按「優勝獎」及
「特別獎」評比計算公式計算總成績,並取「優勝獎」前25
名及「特別獎」前15名,各稅務代理業者倘同獲「優勝獎」
與「特別獎」者,擇優獎勵不重複給獎,並由後順位名次參
賽者遞補,獎勵對象共40名。獲獎參賽者除可獲得競賽獎金
(最高獎金15,000元,詳該計畫附表1)及獎狀外,並列為財
政部績優稅務代理人、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推薦名
單。
(四)競賽期間:自本(105)年3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
(五)報名方式:請有意願參賽者,於同年3月31日前向設籍所在地
國稅局銷售稅課(股)報名。
(六)配合措施:經評比獲獎之參賽,由本局通知提供稅務代理業
者之收據正本(加蓋單位章及負責人章)及金融機構存簿封面
影本,俾利辦理獎金匯款及扣(免)繳憑單申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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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推動稅務代理業者輔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獎勵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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