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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05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
| 發佈日期:[2016/3/14] 共閱[493]次 |
本局105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為落實愛心辦稅,鼓勵
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捐,本年選案查核輔導期間自105年3月1
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
一、為避免產製廠商不諳貨物稅條例相關法令,致未依規定報繳稅
款,特蒐集彙整編製「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請轉知會員並
輔導其代理之廠商把握時效於旨揭輔導期限內自行檢視帳證及否
已依規定報繳,若因疏致短、漏報貨物稅之情事,凡屬未經檢
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
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
計利息免予處罰。
二、有關貨物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尚有疑義,請洽本局所轄各分局、
稽徵所貨物稅承辦人,或上本局網站
(http://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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