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自即日起進行「網路交易查核作業」
| 發佈日期:[2016/4/19] 共閱[473]次 |
為維護租稅公平,本局自即日起進行「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基於愛心
辦稅,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輔導營業人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一時疏
忽發生逃漏稅捐情事,請儘速向轄區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及補繳所
稅款,以免受罰。
一、一般網路交易常見逃漏稅違章情事如下:
(一)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銷售
貨物者為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擅自營業,逃漏稅漏。
(二)登記營業項目不符、擅自歇業化遷不明、暫停營業未申報核
備、登記後未開業或停業期滿後未復業。
(三)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費用、實際營業情形與查定資料不符。
(四)銷售貨物或勞務短漏開統一發票及短漏報銷售額。
(五)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六)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免稅或零稅率銷售額,或未依規定申經核
准放棄免稅而將免稅銷售額開立為應稅銷售額。
二、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開補
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
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免除同法第41條
至第45條及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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