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區國稅局】統一發票跨區零售(試辦)作業自106年9月15日起實施
| 發佈日期:[2017/10/3] 共閱[754]次 |
一、依據財政部印刷廠106年9月19日財印產字第10622531230號函
及附件辦理。
二、隨函檢送跨區零售(試辦)流程說明、跨區零售(試辦)申請
切結書營業人版及代理人版各1份,茲就旨揭試辦作業
注意事項臚述如次:
(一)參與跨區零售(試辦)作業申購人請至發票網路購買暨查
詢系統之【跨區零售(試辦)】頁面
(網址:(https://invoice.ppmof.gov.tw/PSLWeb/index.html)預先完成申購程序,俾利統一發票調度。
(二)旨揭系統開放時問設定為上期雙月20日起至當期雙月19日
止。
(三)凡受管制(含停、限購管制,按月核章及限量管制)營業
人無法受理,持管制通報單者亦同;該類營業人僅得按一
般零售規範,於轄屬區局內各代售點辦理申購作業。
(四)跨區零售試辦點共2處:
1、臺北試辦點:財政部印刷廠臺北聯絡處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30巷40號)
電話:02-23080884。
2、臺中試辦點:財政部印刷廠
(地址: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l段288號)
電話:04-24953126 ext.219
三、試辦期問預定至107年底,財政部印刷廠將視施行情形適時調整
相關作業流程。
【請自行下載】
跨區零售(試辦)申請切結書-代理人版
跨區零售(試辦)申請切結書-營業人版
跨區零售試辦流程說明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