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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司法第22條之1首次申報將於108年1月31日截止
| 發佈日期:[2019/1/30] 共閱[556]次 |
※公司法第22條之l首次申報將於108年l月31日截止,請貴單位惠予
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至紉公誼。
一、本部前於107年11月2日以經商字第10702425060號函(諒達)
請貴單位協助宣導在案。
二、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l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2條
之l規定:公司必須上網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
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相關資訊。首次申報期問為
107年11月l日至108年l月31日,目前多數公司已完成首次申
報。申報期將於今(108)年l月31日截止,仍有公司尚未完
成,爰請貴單位協助提醒尚未完成首次申報的公司應儘速完成
申報。
三、本部提供以下3管道之協助:
(一)網路:前往「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束資訊申報平臺」首頁
(網址:https://ctp.tdcc.com.tw),觀看線上教學影月或
操作簡報等操作指南,依步驟完成申報;
(二)電話:撥打客服專線4121166或02-23212200,可由超過50
位電話諮詢人員提供公司申報教學服務。
(三)臨櫃:到經濟部商業司、中部辦公室或六都公司登記機關
櫃台,民眾可使用公用電腦,並由專人現場協助上網申報。
四、本部透過超過50場大小型宣導說明會、臉書分享及記者會直
播、政策懶人包、廣播及短片宣導、電視新闆、各機關(構)
及產業公協會摺頁發放等多管道強化廣宣效果,以提高申報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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