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帳號  密碼 
聯絡我們 收藏本站
法令資訊  
【 字體: 】【列印此頁】  
111.04.08稅務資訊

發佈日期:[2022/9/8]    共閱[144]次
    
壹、個人收取違約金,核屬其他所得性質,應於收取年度,申報綜合所
得稅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民眾依約收取之違約金,應併入取得年度之綜合所
得總額申報繳稅。該局說明,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契約當事人為確保順
利履行契約內容,常於契約載明一方未依約履約時應給付違約金,該違
約金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核屬其他所得,依約收取
者應據實檢附相關收入及費用單據憑證,以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
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說明,甲
君(賣方)與乙君(買方)於108年間訂定不動產買賣契約,乙君因資金周
轉困難,於簽約後反悔不買,甲君依約向乙君請求支付100萬元違約金
遭拒,經甲君向法院提起訴訟,乙君始依法院判決於109年間支付違約
金100萬元,而甲君為取得該筆違約金,支付訴訟費等相關必要費用計
10萬元,依上開規定,甲君應於辦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
據列報其他所得90萬元(違約金收入100萬元-訴訟費等相關必要費用10
萬元)。
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取之違約金,核屬其他所得性質,請納稅義務人併
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申報,若有申報問題亦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洽
詢,以免漏報該項所得,除補稅外,還要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貳、企業付給醫療院所的員工體檢費用,依支付對象不同,扣繳申報規
定也各異
公司對與之簽訂合約的醫療院所支付員工體檢費用,要如何開立扣繳憑
單呢?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企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負擔在職員工
之定期健康檢查費用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員工的特殊健康檢查,免
列入員工薪資所得,其支付體檢費用給特約的醫療機構,可分為下列3
種情形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
1、給付一般醫院、醫事檢驗所、診所,其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執行業務
者,應於給付時依規定扣繳率扣
繳稅款,並於給付年度次年1月底前,向稽徵機關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所得類別為執行業務所得。
2、給付予財(社)團法人醫院之醫檢費用,可免予扣繳所得稅,但於
給付年度次年1月底前,須向稽
徵機關列單申報,所得類別為其他所得 。
3、給付予公立醫院,免予扣缴稅款亦免填報扣(免)繳憑單。
國稅局提醒,企業付給醫療院所的員工體檢費用,依支付對象不同,扣
繳所得類別也不同。
參、賣家於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者,請記得
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
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或銷售
勞務達4萬元〕時,最遲應於次月月底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該局說明,疫情時代網路交易興盛,賣家不需要實體店面即可銷售貨物
或勞務,當月銷售額如未達上開營業稅起徵點,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稅
籍登記,但如果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舉
例,張小姐從今(111)年2月1日起於網路銷售平臺販售母嬰用品,2月
間銷售額6萬元,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可以先不用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
記;3月間銷售額為14萬元,已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即應向國稅局申請
稅籍登記。考量網路銷售平臺有定期結算賣家銷售額的特性,如規定個
人賣家於達起徵點時應立即辦理稅籍登記,恐過於嚴苛,財政部乃規
定,只要在達到起徵點次月月底前自行向國稅局補辦稅籍登記,或於該
日前經國稅局查獲通知補辦稅籍登記並依限補辦者,國稅局會就已達起
徵點當月1日至辦理稅籍登記前之銷售額依法補徵營業稅,免依加值型
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倘逾該日始
補辦稅籍登記或經國稅局查獲者,除符合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者外,
將補稅處罰。
肆、報廢中古燃油機車換購新電動機車可以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嗎?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民眾如報廢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
下機車(以下簡稱中古機車),並於報廢日後6個月購買新電動機車且完
成新領牌照登記,因新電動機車已符合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免
徵貨物稅,因此民眾無法再申請汰舊換新退還減徵貨物稅。說明,依據
修正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
徵之貨物稅。因此,民眾報廢中古機車後並購買新電動機車,因該新電
動機車應徵貨物稅已免徵,故不再適用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汰舊換新
退稅規定。
該局說明,為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換購新燃油機車,以促進相關
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減徵退還新燃油機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已延長至
115年1月7日止。因此,民眾如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報廢或出口
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燃油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申請退還該新
燃油機車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4,000元。
伍、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受疫情影響,110年度適 用財政部頒定
之費用率得予調增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考量執行業務及私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
所業者,如因疫情影響致收入減少、費用增加,將使費用占收入之比重
增加,特別提供減稅優惠,適度調增110年度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說
明,執行業務及私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業者,採收入減除
相關費用核實計算損益,並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調查者,依帳
證及相關規定核實申報;如未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者,其110年度各項
收入適用財政部頒定之費用標準及適用條件如下:
一、醫事人員之執行業務者: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亦無適
用條件限制。
(一)適用對象:藥師、中醫師、西醫師、醫療機構醫師報准前往他醫療
機構從事醫療業務者、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
師、心理師、牙體技術師(生)及語言治療師、助產人員。
(二)藥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中之藥事服務費收入、非全民健康保險收入
及其餘適用對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得按原規定費用率之117.5%計算
(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後第2位),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
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至0.94元;掛號費收入之費用標準由78%
提高至92%。
(三)藥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費用率由94%提高至97%。
二、其他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業者:
(一)符合110年度收入總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1年度減少達30%者,
其適用之費用率得按原規定費用率之112.5%計算(四捨五入,計算至小
數點後第2位)。
(二)執業期間不滿1年者,按實際執業月份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度
收入總額計算。
該局呼籲,業者不論係採設帳核實計算損益或以財政部頒定費用標準計
算所得,請特別注意應將所得金額併入負責人及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總
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陸、藥師創業新成立藥局,如有銷售非屬醫師處方箋藥品或商品者,記
得要辦理稅籍登記喔!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來電洽詢,其剛取得藥師執照,想自
行開業成立藥局,是否要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說明,現行法令規定,藥師如僅經營一般民眾持醫師開立之處方箋至藥
局拿藥,藥局依處方箋調劑藥品,並向健保局領取調劑費及藥品費收
入,係屬其藥師之執行業務所得,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無
涉,免辦理稅籍登記;如想要兼營銷售非屬醫師處方箋之藥品或商品
(如:保健食品、奶粉等),則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提
醒,藥師兼營銷售非處方箋藥品或其他貨物與一般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
並無不同,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遭
補稅及處罰。
柒、營業人取得海關退還溢繳之營業稅額,應於退稅當期申報扣減進項
稅額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取得海關退還進口貨物溢繳之營業稅額,應
於發生退稅當期(月)之進項稅額中扣減。說明,營業人進口貨物,如已
憑「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嗣取得海關
核退進口貨物溢繳之營業稅額,屬進項稅額之減少,與營業人因進貨退
出或折讓而收回之營業稅額性質相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後段規定,應於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
之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之。據此,營業人應於取得海關核退稅款之當
期,自行填具「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申報單」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舉例,甲公司110年10月初進口機器設備一批,並繳納海關代徵之進口
營業稅新臺幣(下同)10萬元,於110年11月12日申報9-10月營業稅時,
已憑「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10萬元;嗣因
該進口報單價格申報錯誤而向海關申請更正,並於110年12月10日取得
海關核退溢繳營業稅額2萬元,惟甲公司漏未於當期[110年11-12月
(期)]申報上開退稅金額自進項稅額中扣減,經稽徵機關查得虛報進項
稅額2萬元,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補稅並裁處罰鍰。
提醒,營業人如有取得前開退稅款項,漏未於當期(月)申報之進項稅額
中扣減情形,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
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
款,可加息免罰。
【 字體: 】【列印此頁】 【返回】【頂部】【關閉】  
地址:台中市南區有恆街167號2樓 電話:04-22856255 Email:tautc@ms76.hinet.net
社團法人台中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Copyright © 2005 CYUT All rights reserved
頁面執行時間31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