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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4資訊交流站
 
  |  發佈日期:[2019/9/25]    共閱[1485]次  |       
十月份資訊交流站之教育訓練(三)-充電學習計劃 
課程日期:108年10月4日(五) 
時間:下午14:00-17:30 
講師:王健安律師 
課程主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的稅務行政救濟新發展 
課程大綱 
一、納保法概要以及施行成果-納稅人獲得有利判決比例提升 
二、納保法第7條第3項、第8項-租稅規避之認定以及不得處罰規定 
三、納保法第7條第4、5項-稽徵機關之舉證責任 
四、納保法第11條第1、2項-職權調查義務 
五、納保法第14條-推計課稅之發動及限制 
六、納保法第15、16條-責罰相當 
七、納保法第21條第1項-總額主義 
【報名方式】 108年9月25日(三)上午8:30起開始接受報名,額滿 
            為止。(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一律電話報名,傳真不受理 
【上課地點】 新光人壽惠國大樓11樓(台中市文心路2段645號) 
【費    用】 免費。 
【名    額】 200名 
          (限由會員參加,若無法出席亦可由會員職員一人參加) 
 
★為響應環保愛地球,本會不提供紙杯,請會員自行自備環保杯。 
★因座位有限,免費課程一經報名請準時參與,以免佔用名額浪費資 
源,若有變動,請即通知,若累積三次未參與(109年度重新計算), 
往後報名以候補論,敬請務必配合。 
★報名後如欲取消課程,請於課程開課前一天(下午五點半止)事先來 
電告知,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上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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