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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4資訊交流站
| 發佈日期:[2019/9/25] 共閱[1370]次 |
十月份資訊交流站之教育訓練(三)-充電學習計劃
課程日期:108年10月4日(五)
時間:下午14:00-17:30
講師:王健安律師
課程主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的稅務行政救濟新發展
課程大綱
一、納保法概要以及施行成果-納稅人獲得有利判決比例提升
二、納保法第7條第3項、第8項-租稅規避之認定以及不得處罰規定
三、納保法第7條第4、5項-稽徵機關之舉證責任
四、納保法第11條第1、2項-職權調查義務
五、納保法第14條-推計課稅之發動及限制
六、納保法第15、16條-責罰相當
七、納保法第21條第1項-總額主義
【報名方式】 108年9月25日(三)上午8:30起開始接受報名,額滿
為止。(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一律電話報名,傳真不受理
【上課地點】 新光人壽惠國大樓11樓(台中市文心路2段645號)
【費 用】 免費。
【名 額】 200名
(限由會員參加,若無法出席亦可由會員職員一人參加)
★為響應環保愛地球,本會不提供紙杯,請會員自行自備環保杯。
★因座位有限,免費課程一經報名請準時參與,以免佔用名額浪費資
源,若有變動,請即通知,若累積三次未參與(109年度重新計算),
往後報名以候補論,敬請務必配合。
★報名後如欲取消課程,請於課程開課前一天(下午五點半止)事先來
電告知,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上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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