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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05教育訓練之(十七)~講師:林益民會計師
| 發佈日期:[2006/9/5] 共閱[1364]次 | 課程大綱:
一、甲公司租地興建教室,成立幼稚園,由公司負責人C君擔任幼稚園負責人,建築物登記為屋主所有,現轉讓由A君繼續經營,A君支付之金額,一部分為購買甲公司的設備,另一部分為承接C君的幼稚園經營權,請問甲公司開立發票-內容為設備及租賃權益,可否作為A君承接後幼稚園的資產,提列折舊(甲公司無房屋的所有權)?另支付給C君的價款,該如何認列?需要開立扣免繳憑單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以書審方式申報之公司行號,大多數皆缺費用,唯事務所以書審方式代為申報時,請問:在商業會計法下,有哪些保全自己的方法?
三、公司93年度若有機器投抵額並正確方法入帳,且可抵減稅額約180萬,93年度抵減了18萬,尚約有162萬之餘額,因95年度起要以財會所得分配後之盈餘加徵10%,故為避免加徵是否可更正94年度資產負債表,全數備抵評價調,或正確估算用不到之部分評價,較合理?另有何風險,請述明?再者若不作任何備抵評價則162萬全數為94年度之本期損益加項,請問此部分可分配給股東嗎?
四、甲公司從事小五金製造,年純益率高達15%,年營業額約1億元,故事務所每年均與其負責人溝通採用擴大書面審核申報,其擴大書審與所得額標準均為6%,而事務所申報後亦照常列印帳冊送還客戶,日前接獲國稅局擴大書審抽查調帳通知,竟直接將帳證送交國稅局查核!請問:
(1)每年營所稅都以投資抵減扣抵,亦不分配,加徵10%亦以投抵扣抵,其未分配盈餘累積愈來愈多,如何解套?
(2)是否可以向國稅局要求取回帳證,同意改按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定?
(3)擴大書審案件通常憑證不足,事務所為了美化數字,請問會違反哪些法令?
(4)如客戶憑證不足係因有些進貨或費用確有交易事實但憑證取得困難,此種情形如請客戶填具「支出證明單」證明其確有交易事實,讓事務所據以入帳,可否減輕事務所責任?
(5)如本題案例,憑證不足之客戶,是否仍列印帳冊送還?如不列印或不送還將違反哪些法令?如何處理較妥?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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